私隱政策
1. 定義
除已在本網站使用條款中已有定義或文意另有所指,下述詞語在本私隱政策中具有如下含義:
(a) 「個人資料」指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就個人資料一詞的定義;及
(b) 「山金香港」指山東黃金金控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山金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及山金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與聯營公司。
2. 收集及使用目的
2.1. 除瀏覽者自行提供的個人資料外,山金香港不會收集可識別瀏覽山金香港任何網站人士身份的任何個人資料。
2.2. 山金香港致力維護其所持有個人資料的保密性。儘管如此,在向山金香港提供個人資料,閣下應同意其個人資料可能被用作以下用途:
(a) 改良、增強、設計及開展供客戶使用的現存或新的金融服務或相關産品;
(b) 倘若資料當事人在帳戶申請表或其他申請表中或經其他途徑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使用其個人資料爲山金香港的成員公司及/或山金香港以外公司作直接促銷用途,則會用作推廣金融及相關的服務、産品和貨品;
(c) 滿足適用法例或規例下所提出的資料披露請求或要求;
(d) 使山金香港在合併、重組或其他情况下的實際或建議的承讓人對擬作轉讓的交易進行評核;
(e) 任何其他在山金香港成員公司網站或申請表上不時披露的其他用途;
(f) 在任何法院或主管當局展開或進行答辯或以其他形式參與任何法律或行政程序或研訊;
(g) 尋求或取得提供予山金香港的與其業務經營相關的服務;及
(h) 任何與上述直接或間接有關或附帶的合法用途。
3. 潛在接獲資料者的類別
山金香港可以根據其獨有酌情權向下列人士提供個人資料,用作直接促銷(倘若資料當事人已經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或本私隱政策所容許的其他目的:
(a) 任何向山金香港提供與山金香港業務運作相關服務的代理人、承辦商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不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
(b) 山金香港任何成員的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無論位於香港或其他地方;
(c) 山金香港任何成員的任何實際或提議的承讓人或受讓人;及
(d) 依循可適用法例或任何監管規則,包括依循法院、仲裁庭、金融糾紛調解中心有限公司、政府、監管或其他團體或機構的任何規則、判决、决定或裁决,不論是適用於任何山金香港成員的法律或監管要求或其他情况;或者是依循任何公司藉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29條所發出的通知,而需要向其披露的任何人士。
4. 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
閣下可要求查閱及更正山金香港所持有的閣下個人資料(若有)。倘若閣下希望查閱或更正山金香港所持有的閣下個人資料,可書面通知山金香港的資料私隱主任,地址爲香港中環金融街8號國際金融中心2期37樓3703-09室。山金香港可能會收取合理費用,以處理任何查閱資料之要求。
5. 小型文字檔案(Cookies)
閣下瀏覽本網站時,除非另有說明,僅被瀏覽的頁面可能會被記錄。這些信息將用於編製有關相關網站的瀏覽者數量以及使用模式的一般統計信息。部分該等信息可能是通過使用小型文字檔案(cookies)來收集的。
6. 重要事項
山金香港會不時更新本網站的內容。閣下瀏覽本網站及任何頁面即表示閣下同意本私隱政策。倘若閣下不同意本私隱政策,閣下不應閱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網站或其任何內容。如本私隱政策之中英文版本有不一致之處,以中文版本爲準。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月27日)